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11/1/2016 5:31:46 PM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娄人社发〔201683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万宝新区综合管理部,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省驻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以下简称机关工考)实施工作,根据《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函〔20169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6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市机关工考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市2016年机关工考按一、二级岗位考试,三至五级岗位考核确认的规定实施;一、二级岗位考试科目包括《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三科。《职业道德》科目实行全省统考,我市参考人员在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统考点考试。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考核(考试)、市直及省驻娄单位工勤技能三至五级岗位考核(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全市机关工考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赛斌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邱胜平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规划财务科、工资福利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高级技工学校、市公务员培训中心等职能科室和单位组成。其中: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相关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申报考核(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核发证书工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核定全市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总数及其结构比例,并指导各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勤岗位聘用手续;局规划财务科负责考试费收取与使用工作;局工资福利科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待遇;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市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命题管理、考务管理、汇总成绩等考试实施工作及工勤技能二级到五级岗位证书打印等相关工作;市高级技工学校负责机关工考统考点相关工作;市公务员培训中心负责市本级申报机关工考三至五级复审合格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参照市局的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三至五级的考核(考试)工作。

(三)2016年机关工考一级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市人社局组织落实。二级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县市区人社局对申报二级岗位人员初审合格后将考核(考试)登记表及申报审批花名册报市局,由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机关工考统考点)、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行业考评组具体落实。

(四)市本级根据二级岗位报名人数将分别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8-10个行业考评组(以下简称行考组)。行考组负责本行业相关职业(工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科目的命题、制卷及考试实施工作。

(五)市直和省驻娄单位机关工考三至五级岗位考核确认的方式为:所在单位依据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考核和初审,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复审确认。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至五级岗位考核确认的方式为:所在单位依据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考核和初审合格后,四至五级报县市区人社局复审确认(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三级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社局复审确认。

二、申报对象范围、条件、工种与网上报名

(一)申报对象范围、条件。严格按照市人社局《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函〔20169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工种。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参照《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考核职业(工种)目录表》(见附件1)和《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三、四、五级岗位考核职业(工种)目录表》(见附件2)规定执行。其中:1、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2、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可转报同等级新的职业(工种)。其前岗位和新岗位合并工作年限应符合湘人社函[2016]205号文件规定的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的年限要求。

(三)网上报名

1031日至117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工勤人员输入网址http://www.zyjnjd.com/hn18/hngk.html,登录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系统(以下简称工考系统),录入一至五级的报名人员信息,并使用系统功能为每位报名人员打印3份《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3份《登记表》上均应粘贴1寸彩色免冠近照,并由报名单位留存1张届时用于证书打印。已填写或打印并经审核盖章的可不再打印。《登记表》首页的工作单位栏中填写所在单位名称后面,用  号备注单位性质:机关、参公、事业;表中“参加工作时间”栏应填至年、月;“工作年限” 栏应填写周年,截止20169月底不满1年的不填,例如张某200612月参加工作,不够10周年,“工作年限” 栏只能填9年。

市鉴定中心在10月底前,在工考系统公布市直和省驻娄单位、市级行考组及各县市区人社局的帐号及初始密码。各县市区人社局在工考系统中可自行对所辖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设置帐号及初始密码。各报名单位指导本单位职工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市人社局不受理个人报名。

三、资格审查与缴费

(一)单位初审

1111日之前,各报名单位严格按照(湘人社函〔2016〕205号)文件规定的申报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要核查收齐申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3.原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因丢失等原因无证书原件的,应有本人档案中原工人技术等级审批表或登记表或工资表;4.3年年度考核表;5.2016年度工资表(所交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初审合格后,在申报人员的《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二)现场复审

1114日至1118日,市本级各报名单位指派专人汇总本单位所有初审合格人员的《登记表》一式3份、《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申报审批花名册》(一、二级与三、四、五级应按表格式样分别填报)一式3份及初审时申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地点:湘阳街426号,娄底市公务员培训中心二栋一楼会议室)。三至五级复审合格人员到娄底市公务员培训中心参加培训,按娄发改行审〔2016131号文件核定标准交纳培训费(联系人:苏国田,电话:831436418973868976)。

1121日至1128日,各县市区人社局应汇总本辖区内经人社部门复审合格签署意见的申报一至三级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申报审批花名册(一、二级与三级应按表格式样分别填报)一式3份以及初审、复审时申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进行复核(复核地点:市机关工考统考点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

市直和省驻娄单位及各县市区申报一级岗位人员经市局复核合格后,由市局汇总报名情况上报省厅复审。

(三)现场受理及缴费。现场复审之后,由机关工考统考点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现场接受复审合格人员的《登记表》,并在工考系统中核定报名数据。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064号)核定的标准收费。

收费标准为:一级岗位(高级技师)A600元、B550元、C490元;二级岗位(技师)A510元、B450元、C390元,其中理论考试收费占30%、实际操作收费占70%。《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试费用,由相应机关统一收取后,按标准拨付给相应行考组指定单位。

工勤技能三至五级岗位按考核确认的规定实施,不收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1219日至1223日,各报名单位组织本单位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人员登录工考系统打印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准考证。

考生应及时核对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凡末按规定打印准考证,导致申报一、二级岗位人员未能参加考试的,以及考生未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名单位和考生自负。

五、考试实施

(一)《职业道德》统考

工勤技能一、二级《职业道德》科目实行全省统考,统考时间为1224日,娄底市统考点设在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职业道德》考试试题由省鉴定中心负责命制,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考试结束当天,市鉴定中心将密封后的答题卡、试卷及时送省鉴定中心,实行全省统一阅卷。

(二)《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

工勤技能一级《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由省人社厅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工勤技能二级考试由市本级各行考组负责本行业相关职业(工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科目的命题、制卷和考试实施工作。1212日前,各行考组登录工考系统,完成《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科目的考场编排,将加盖行考组公章的考务方案交市鉴定中心备案,并指导考生打印该两科的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各行考组须在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行考组公章的考试纸质试卷及电子档报市鉴定中心备案。

六、成绩录入和汇总

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职业道德》科目的成绩由省鉴定中心负责录入。《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成绩由省、市各行考组在考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录入,并将加盖行考组公章的成绩汇总表报省、市鉴定中心备案。

工考系统将自动按《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三科考试分数各占30%30%40%的比例汇总生成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

七、证书打印和核发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由省人社厅负责打印和核发;市人社局负责全市工勤技能二级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三至五级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的证书打印和核发。

八、考试教材

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的《职业道德》考试用书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第三版),可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1楼的人社出版集团子公司长沙三能公司购买,联系方式:彭煜、周文伟,0731-84900482

《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考试教材详见附件3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市直和省驻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严格执行省厅规定的申报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并须认真核对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原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切实把好初审关。申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才可报各级人社部门进行现场复审。

(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关系到全市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分工专人负责,把各项工作做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不漏一人。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不推诿塞责,不上交矛盾,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05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34号)要求,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考试现场、考核过程的监管力度,确保考核(考试)工作有序进行。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联系方式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戴邵新,8262052

娄底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建辉,82620528262186

请市直和省驻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社局职建股负责机关工考的人员加入市人社局机关工考QQ群,群号:259398095,加入时请注明加入人单位、职务、姓名。与机关工考有关的通知和要求将在群内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25日

电话:0738-8800081 传真:0738-8802002 邮政编码: 417000 地址: 娄底市长青西街(汽车站往西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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